支用機關應依下列規定辦理支付或轉帳款項之查核及對帳: 一、經由財政處資訊網站線上即時核對各項支付或轉帳款項帳務。 二、應於每月月初,由財政處資訊網站列印前一月份之歲出各機關對帳 單核對帳務,並於每月十五日前將對帳結果,填列對帳回單回報財 政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