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府應設置花蓮縣公益彩券盈餘分配基金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 ,監督本基金之管理及運用。 本會之任務如下: 一、本基金收支、保管與運用之審議及監督事項。 二、本基金運用執行情形之考核事項。 三、其他有關本基金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