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灣省合作事業管理處組織規程
時間: 中華民國082年10月22日

條文關聯

  本處設左列各室、組,分別掌理有關事項:
  一、秘書室:掌理文書、印信、編輯、事務、出納、新聞聯繫發布與公
      共關係推進、研考及不屬其他組室事項。
  二、第一組:掌理全省合作行政、合作社場之登記及合作事業規劃發展
      事項。
  三、第二組:掌理全省區域社區暨消費公用合作事業之管理輔導及推進
      事項。
  四、第三組:掌理全省農、林、漁、牧合作事業之管理、輔導及推進事
      項。
  五、第四組:掌理全省工礦、運輸業及其他合作事業之管理、輔導及推
      進事項。
  六、第五組:掌理全省合作教育、合作宣導及合作資料事項。
  七、督導室:掌理全省合作社場稽查暨個案輔導事項。前項各室、組得
  分股辦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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