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灣省政府住宅及都市發展處市鄉規劃局組織規程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89年04月17日

條文關聯

  本局設左列各課:
  一、第一課:辦理區域計畫、區域開發建設計畫之規劃、工業用地勘查
      、區域規劃暨建設之研究發展諮詢及綜合性規劃業務等事項。
  二、第二課:辦理各地新訂、修訂、擴大都市計劃規劃;特定區、風景
      區、工業區計畫規劃、新社區規劃;省訂都市計畫通盤檢討;都市
      計畫書、圖更新修訂暨有關都市計畫規劃行政、諮詢事務與都市計
      畫問題之研究等事項。
  三、第三課:辦理都市計畫地形測量工程及地形圖修測、都市計畫地區
      地盤高程規劃測量工程暨都市計畫釘樁之測量工作,以及其他有關
      規劃測量工程問題之研究等事項。
  四、第四課:辦理區域及都市計畫圖之繪製、複製及計畫書圖之管理、
      有關規劃資料之蒐集分析與管理等事項。
  五、總務室:辦理文書、印信、事務、出納、財務管理等事項。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