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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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九十四年國民住宅出售出租及貸款自建對象家庭收入標準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4年12月31日

制定依據

1. 國民住宅條例 中華民國094年01月26日
  本條例所稱之國民住宅,係指由政府計劃,依左列方式,用以出售、出
  租、貸款自建或提供貸款利息補貼,供收入較低家庭居住之住宅:
  一、政府直接興建。
  二、貸款人民自建。
  三、獎勵投資興建。
  四、輔助人民自購。
  前項收入較低家庭之標準,由行政院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