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九十四年國民住宅出售出租及貸款自建對象家庭收入標準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4年12月31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94年12月31日廢止(中華民國99年 6月17日行政院院臺建字第09 90026112號公告施行期間已於當年12月31日屆滿,當然廢止)
法規體系: / 行政 / 內政 / 營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