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內政部營建署金門國家管理處災害緊急應變小組作業規定
時間: 中華民國095年10月04日

制定依據

1. 災害防救法 中華民國091年05月29日
  災害發生或有發生之虞時,為處理災害防救事宜或配合各級災害應變中
  心執行災害應變措施,災害防救業務計畫及地區災害防救計畫指定之機
  關、單位或公共事業,應設緊急應變小組,執行各項應變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