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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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建築物預鑄混凝土結構施工規範
時間: 中華民國114年2月6日

制定依據

1. 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 中華民國112年5月10日 (現行法規)
建築物以結構混凝土建造之技術規則,依本章規定。
各種特殊結構以結構混凝土建造者如弧拱、薄殼、摺板、水塔、水池、煙
囪、散裝倉、樁及耐爆構造等之設計及施工,原則依本章規定辦理。
本章所稱結構混凝土,指具有結構功能之鋼筋混凝土及純混凝土。鋼筋混
凝土含預力混凝土;純混凝土為結構混凝土中鋼筋量少於鋼筋混凝土之規
定最低值者,或無鋼筋者。
結構混凝土相關設計規範(以下簡稱設計規範)及施工規範(以下簡稱施
工規範)由中央主管建築機關定之。
〔立法理由〕
一、第二項本文酌作文字修正。
二、第四項明定現行規範名稱修正為規範規定內容,爰將「結構混凝土設
    計規範(以下簡稱設計規範)及結構混凝土施工規範(以下簡稱施工
    規範)……」文字修正為「結構混凝土相關設計規範(以下簡稱設計
    規範)及施工規範(以下簡稱施工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