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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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國防大學學生研究生學則
時間: 中華民國111年5月24日

制定依據

1. 軍事學校自費學生權利義務及管理辦法 中華民國101年10月17日 (現行法規)
  本辦法依軍事教育條例第十五條規定訂定之。
2. 軍事教育條例 中華民國105年11月9日 (現行法規)
為健全軍事教育,培養軍事人才,以奠基國防力量,特制定本條例;本條
例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法律之規定。
3. 軍事學校學生研究生學籍規則 中華民國110年5月4日
本規則依軍事教育條例第五條第二項、第七條第三項規定訂定之。
4. 大學法 中華民國108年12月11日 (現行法規)
大學以研究學術,培育人才,提升文化,服務社會,促進國家發展為宗旨
。
大學應受學術自由之保障,並在法律規定範圍內,享有自治權。
5. 學位授予法 中華民國107年11月28日 (現行法規)
學位之授予,依本法之規定。
6. 學位授予法施行細則 中華民國108年3月20日廢止 (現行法規)
本細則依學位授予法(以下簡稱本法)第十六條之規定訂定之。
7. 大學法施行細則 中華民國109年7月14日 (現行法規)
本細則依大學法(以下簡稱本法)第四十一條規定訂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