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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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國軍屆退官兵職業訓練實施計畫國防部補充規定
停止適用時間: 中華民國105年3月9日

制定依據

1. 國軍屆退官兵職業訓練實施計畫 中華民國105年3月8日停止適用 (現行法規)
一、目的:
    為輔導國軍屆退官兵參加職業訓練,增進其就業技能,充實專技人力
    ,並促進經濟發展與社會安定,特訂定本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