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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國軍屆退官兵職業訓練實施計畫國防部補充規定
停止適用時間:
中華民國105年3月9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 105年3月9日國防部國資科企字第1050000788號令停止適用,並 自105年3月1日生效
法規體系:
/ 行政 /
國防
/
人事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95年6月6日國防部睦瞵字第0950002955號令訂定發布全文6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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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96年1月8日國防部選道字第9600000352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7點(原名稱:國軍屆退官兵職業訓練補充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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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民國 105年3月9日國防部國資科企字第1050000788號令停止適用,並 自105年3月1日生效
立法總說明
旨揭規定已會銜勞動部及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頒布「國軍屆退官兵 就業輔導措施實施要點」,爰停止適用
法規異動
停止適用7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