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本法規定修讀各級學位,得以遠距教學方式修習部分科目學分;其學分 採認比率、要件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教育部定之。
專科學校學生,得以遠距教學方式修習部分科目學分;其學分採認比率、 要件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教育部定之。
一、本條新增。 二、增訂專科學校得採遠距教學方式修習學分辦理之規定,以符應終身學 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