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科學校入學資格規定如左: 一、二年制:招收職業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力,經入學考試合格、甄 試錄取或保送入學者。但經教育部核定之科別,得招收高級中學畢 業生。 二、三年制:招收高級中等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力,經入學考試合格 、甄試錄取或保送入學者。 三、五年制:招收國民中學畢業,或具有同等學力,經入學考試合格、 甄試錄取、登記、分發或保送入學者。 前項各款同等學力之標準、甄試、保送及第三款之登記及分發入學等辦 法,由教育部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