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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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教科圖書審定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要點
時間: 中華民國106年2月14日

制定依據

1. 國民教育法 中華民國105年6月1日
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之教科圖書,由教育部審定,必要時得編定之。教科
圖書審定委員會由學科及課程專家、教師及教育行政機關代表等組成。教
師代表不得少於三分之一;其組織由教育部定之。
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之教科圖書,由學校校務會議訂定辦法公開選用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