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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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國家圖書館辦理出版品國際交換辦法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2年7月17日

制定依據

1. 國家圖書館組織條例 中華民國085年01月31日
  本館設出版品國際交換處,置處主任一人,由編纂兼任,辦理出版品國
  際交換事宜;其辦法由本館擬訂,報請教育部核轉行政院核定。
  出版品國際交換處所需工作人員,就本條例所定員額內派充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