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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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特殊教育學生調整入學年齡及修業年限實施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12年12月14日

制定依據

1. 特殊教育法 中華民國112年6月21日 (現行法規)
為因應特殊教育學生之教育需求,其入學年齡、年級安排、教育場所、實
施方式及修業年限,應保持彈性;其提早或暫緩入學、縮短或延長修業年
限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但法律另有規定者,從
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