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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法務部所屬監獄少年輔育院看守所少年觀護所技能訓練所首長職期調任實施辦法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89年11月29日
制定依據
1.
行政院暨所屬各級行政機關主管人員職期調任準則
中華民國089年08月21日廢止 (現行法規)
第十條
各主管機關,依本準則之規定並參酌其業務特性,擬訂實施辦法,呈奉 本院核定後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