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建立國家機密保護制度,確保國家安全及利益,特制定本法。
一、本條規定本法之立法目的。 二、本法以保護攸關國家安全或國家利益之國家機密為主,以確保國家 安全及利益,而不包括其他一般公務機密或純屬私人利益之隱私或 營業秘密事項。
一、政風機構維護公務機密除法令另有規定外,依本要點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