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條例第五條第七款其他有關政風事項如左: 一、本機關政風工作年度計畫之策劃、擬訂、預算編列及推動執行等事 項。 二、危害或破壞本機關事件之預防事項。 三、協助處理陳情請願事項。 四、機關首長或上級政風機構交辦事項。 五、與本機關政風有關之其他事項。
一、為妥適執行政風機構人員設置條例施行細則第十條第三款有關「協助 處理陳情請願事項」之規定,特訂定本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