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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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全國保防教育推行委員會設置要點
停止適用時間: 中華民國108年3月12日

制定依據

1. 推行國民保防教育實施要點 中華民國108年3月12日停止適用 (現行法規)
五、全國性保防教育由法務部調查局邀請主管教育、文化、新聞、社政等
    有關機關組成「全國保防教育推行委員會」依下列方式辦理:
  (一)定期編印有關保防宣導之刊物。
  (二)法務部調查局及各外勤調查處站設置「保防宣導資料中心」。
  (三)出版發行保防教育宣導叢書。
  (四)製作保防教育宣導影片、影音光碟。
  (五)配合大眾傳播媒體,廣為宣導保防教育。
  (六)其他有關全國性保防教育宣導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