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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工廠危險物品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13年4月24日
制定依據
1.
工廠管理輔導法
中華民國108年7月24日
第二十二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之投保)
工廠製造、加工或使用危險物品達管制量以上者,應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 險。但已依其他法令規定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者,不在此限。 前項保險之最低保險金額及投保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商中央保險主管 機關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