度量衡專責機關得對法定度量衡器施予檢定。 前項應經檢定法定度量衡器之標示、構造、檢定公差、檢定合格有效期 間、最長使用期限及相關技術規範,由度量衡專責機關公告之。
經檢定合格在使用中之法定度量衡器,應接受檢查。 前項檢查之檢查公差、檢查方法及相關技術規範,由度量衡專責機關公 告之。 法定度量衡器之所有人或持有人對於第一項檢查,不得規避、妨礙或拒 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