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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現役軍人家屬用電優待付費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6年10月5日
制定依據
1.
軍人及其家屬優待條例
中華民國97年8月6日
第二十三條(水電之優待)
現役軍人家屬住宅自用生活必需之水電,得憑軍眷補給證申請減費優待 。但以公營者為限;其辦法由經濟部會同國防部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