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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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交通部公路局高雄區監理所編制表
時間: 中華民國113年4月30日

制定依據

1. 交通部公路局各區監理所組織準則 中華民國112年10月4日 (現行法規)
監理所各職稱之官等職等及員額,另以編制表定之。
各職稱之官等職等,依職務列等表之規定。
〔立法理由〕
中央政府機關總員額法第六條雖已授權各機關訂定編制表,惟考量如僅於
第三條規定首長、副首長之配置,將難窺知機關人員配置及運作之全貌,
爰為本條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