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大眾捷運系統履勘作業要點
時間: 中華民國109年7月3日

制定依據

1. 大眾捷運法 中華民國103年6月4日
  大眾捷運系統建設,其開工及竣工期限,應由中央工程建設機構或地方
  主管機關擬訂,報請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其不能依限開工或竣工時,應
  敘明理由,報請中央主管機關核准展期。
  路網全部或一部工程完竣,應報請中央主管機關履勘;非經核准,不得
  營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