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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輸入船舶用救生信號設備審查原則
時間:
中華民國106年12月18日
制定依據
1.
貿易法
中華民國102年12月11日
第十一條(貨品自由或限制輸出入)
貨品應准許自由輸出入。但因國際條約、貿易協定或基於國防、治安、 文化、衛生、環境與生態保護或政策需要,得予限制。 前項限制輸出入之貨品名稱及輸出入有關規定,由主管機關會商有關機 關後公告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