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輸入船舶用救生信號設備審查原則
時間: 中華民國106年12月18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6年12月18日交通部航港局航舶字第10617105811號令訂定發布 全文12點,並自107年1月1日生效
法規體系: / 行政 / 交通 / 航政

法規異動

訂定12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