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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旅行業辦理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從事觀光活動業務注意事項及作業流程
時間:
中華民國114年5月29日
制定依據
1.
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從事觀光活動許可辦法
中華民國108年4月9日 (現行法規)
第二十九條
有關旅行業辦理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從事觀光活動業務應行注意事項及作業 流程,由交通部觀光局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