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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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99年人口及住宅普查各級普查組織考核及獎勵要點
時間: 中華民國099年08月13日

制定依據

1. 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人口及住宅普查方案 中華民國098年08月31日 (現行法規)
二十一、工作考核:為激勵普查人員認真負責,發揮團隊合作精神,有效
        推動普查業務,對各級普查組織及普查人員辦理普查工作之績效
        ,應予適當考核、獎懲。其中普查人員之考核及獎懲,依行政院
        核定之「基本國勢調查各級工作人員考核及獎懲要點」辦理;普
        查組織考核後之獎勵,採頒發獎金及獎牌方式辦理;其考核要點
        ,由行政院主計處另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