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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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衛生福利部人工生殖技術諮詢會設置要點
時間: 中華民國102年11月6日

制定依據

1. 人工生殖法 中華民國96年3月21日
主管機關應邀集相關學者專家及民間團體代表,斟酌社會倫理觀念、醫學
之發展及公共衛生之維護,成立諮詢委員會,定期研討本法執行之情形。
前項委員會成員之女性委員人數不得少於全體委員人數二分之一。
〔立法理由〕
人工生殖技術日新月異,且涉及社會的倫理與道德層面,因此必須邀集相
關學者專家及民間團體代表成立諮詢委員會,定期研討本法執行之情形。
再者,為顧及兩性平等、多元、開放的代表性,該委員會應有一定比例之
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