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資料庫中之生物檢體除其衍生物外,不得輸出至境外。 生物資料庫中資料之國際傳輸及前項衍生物之輸出,應報經主管機關核 准。 生物資料庫提供第三人使用時,應於其使用合約中載明前二項規定。
設置者申請國際傳輸或生物檢體衍生物輸出,應檢具相關計畫及倫理委 員會審查通過之文件,報主管機關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