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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人體生物資料庫資料國際傳輸或生物檢體衍生物輸出審查基準
時間:
中華民國106年9月12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6年9月12日衛生福利部衛部醫字第1061665812號令訂定發布全 文5點,並自即日生效
法規體系:
/ 行政 /
衛生
/
醫政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106年9月12日衛生福利部衛部醫字第1061665812號令訂定發布全 文5點,並自即日生效
附件下載
附件一-審查基準項目
附件二-資料國際傳輸或生物檢體衍生物輸出之種類、型態及風險程度
附件三-審查作業流程圖
附件四-申請表
附件五-人體生物資料庫資料國際傳輸計畫書(格式)
附件六-人體生物資料庫生物檢體衍生物輸出計畫書(格式)
附件七-自評表
附件八-審查表
法規異動
訂定5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