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西藥專利連結協議通報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8年3月6日

制定依據

1. 藥事法 中華民國107年1月31日 (現行法規)
藥物於其製造、輸入許可證有效期間內,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重新評估確
定有安全或醫療效能疑慮者,得限期令藥商改善,屆期未改善者,廢止其
許可證。但安全疑慮重大者,得逕予廢止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