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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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管制藥品濫用通報及獎勵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2年11月8日

制定依據

1. 管制藥品管理條例 中華民國100年1月26日
  中央衛生主管機關為偵測管制藥品濫用情形及辦理預警宣導,應建立監
  視及預警通報系統,對於醫療(事)與其他相關機構、團體及人員通報
  濫用個案者,並得予以獎勵;其通報對象、內容、程序及相關獎勵措施
  之辦法,由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