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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公益彩券盈餘提撥一定比例作為全民健康保險安全準備實施辦法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1年12月30日
制定依據
1.
全民健康保險法
中華民國100年6月29日
第六十五條(總額支付制度之實施)
第六十一條第三項及第六十二條第四項之規定得分階段實施,其實施日期 ,由主管機關定之;未實施前,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之每點支付 金額,由主管機關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