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制員工職務區分十三等級,各種職務應具等級,依農會編制員工職務歸 級表(如附表二)辦理。
農會各部門主管職務出缺時,應由經全國農會辦理之主管儲備培訓合格人 員中優先擔任。無合適人選時,得敘明理由報請主管機關核准後,由低於 該職務二職等以內之人員暫行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