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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職業災害勞工申請器具照護失能及死亡補助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11年3月10日
制定依據
1.
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
中華民國110年7月19日 (現行法規)
第八十一條
未加入本保險之勞工,於本法施行後,遭遇職業傷病致失能或死亡,得向 保險人申請照護補助、失能補助或死亡補助。 前二條及前項補助之條件、基準、申請與核發程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 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