繳費人每季應繳納整治費費額,為第二項當季個別化學物質應繳納整治 費費額之總和。 當季個別化學物質應繳納整治費費額(元)=化學物質產生量或輸入量 (公噸)×費率(元/公噸) ×(1-免徵比例)。 前項化學物質產生量或輸入量之計算,四捨五入至小數點第三位。輸入 部分以進口報單個別化學物質輸入量分別計算之;國內製造者,以當季 單一化學物質產生量總和計算之。 第二項個別化學物質應繳納整治費費額四捨五入至整數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