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處罰鍰額度裁量基準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8年12月26日

制定依據

1.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 中華民國108年1月16日 (現行法規)
為防制毒性化學物質及關注化學物質污染環境或危害人體健康,掌握國內
化學物質各項資料,據以篩選評估毒性化學物質及關注化學物質,特制定
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