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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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教育部運動發展基金辦理身心障礙運動者培育照顧作業要點
時間: 中華民國112年1月5日

制定依據

1. 運動發展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中華民國109年12月23日 (現行法規)
本基金之用途如下:
一、發掘、培訓及照顧體育運動人才支出。
二、輔導、辦理促進運動人才之運動就業及運動事業發展之創新研發、人
    才培育等支出。
三、管理及總務支出。
四、與運動彩券發行條例所訂發行目的有關之各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