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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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國際保險業務分公司管理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6年8月18日

制定依據

1. 國際金融業務條例 中華民國105年12月28日 (現行法規)
國際保險業務分公司辦理第二十二條之十三第一項各款業務,除本條例另
有規定者外,不受管理外匯條例及保險法有關規定之限制。
國際保險業務分公司經營國際保險業務,有關財務、業務、資金運用、風
險管理、主管機關檢查或委託其他適當機構、專業經驗人員檢查及其他應
遵行事項之辦法,由金管會會同中央銀行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