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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涉及中央銀行或其他部會業務事項作業要點
時間:
中華民國096年05月30日
制定依據
1.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組織法
中華民國92年7月23日
第三條(指示監督之責)
本會辦理金融監督、管理及檢查業務,有涉及中央銀行或其他部會業務 事項,其作業規定,由本會定之。 本會對於直轄市、縣(市)政府執行本會主管事項,有指示、監督之責 。
〔立法理由〕
照黨團協商條文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