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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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臺北市市場處實施工程獎金支給及績效管理計畫
停止適用時間: 中華民國105年12月20日

制定依據

1. 地方各級行政機關工程獎金支給原則 中華民國105年8月17日停止適用 (現行法規)
一、為鼓勵地方各級行政機關辦理各項建設工程,提高工作效能,發展工
    程技術,加強績效管理,特訂定本支給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