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資訊

制定依據

1. 平均地權條例施行細則 中華民國104年6月22日
本條例所稱改良土地,指左列各款而言。
一、建築基地改良:包括整平或填挖基地、水土保持、埋設管道、修築駁
    嵌、開挖水溝、舖築道路等。
二、農地改良:包括耕地整理、水土保持、土壤改良及修築農路、灌溉、
    排水、防風、防砂、堤防等設施。
三、其他用地開發所為之土地改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