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594
人,瀏覽人次:
852040472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臺北縣道路挖掘施工管理及安全規範基準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0年06月17日
制定依據
1.
臺北縣道路挖掘管理自治條例
中華民國091年12月09日 (現行法規)
第十七條
道路挖掘施工時,應維護公共安全、交通秩序及環境清潔;其施工管理 及安全規範,由本府另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