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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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新北市政府觀光旅遊局財產管理檢核小組設置要點
時間: 中華民國100年03月01日

制定依據

1. 國有公用財產管理手冊 中華民國094年06月30日
七十六、各機關每年度至少實施財產管理檢核一次,得邀集相關單位,組
        成檢核小組辦理,由財產管理單位主管擔任召集人,負檢核之責
        任,並適時對機關首長提出檢核報告及改進意見。
        前項檢核結果,應陳報主管機關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