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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宜蘭縣公私立國民小學、幼兒園、托嬰中心、私立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 與補習班腸病毒通報及停課作業規定
時間:
中華民國107年3月15日
制定依據
1.
學校衛生法
中華民國104年12月30日
第十三條(防疫及監控措施)
學校發現學生或教職員工罹患傳染病時,應會同衛生、環境保護機關做好 防疫及監控措施;必要時,得禁止到校。 為遏止學校傳染病蔓延,各級主管機關得命其停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