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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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桃園縣政府受理自辦市地重劃作業要點
時間: 中華民國097年03月31日

制定依據

1. 平均地權條例 中華民國94年1月30日
  平均地權之實施,依本條例之規定;本條例未規定者,適用土地法及其
  他有關法律之規定。
2. 平均地權條例施行細則 中華民國095年10月25日
  本細則依平均地權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八十六條規定訂定之。
3. 獎勵土地所有權人辦理市地重劃辦法 中華民國095年06月22日
  本辦法依平均地權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五十八條第二項規定訂定
  之。
〔立法理由〕
  查九十一年五月二十九日修正公布之平均地權條例第五十八條,授權訂
  定本辦法之規定改為第二項,爰配合文字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