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苗栗縣大量傷患救護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092年05月14日

制定依據

1. 緊急醫療救護法 中華民國91年1月30日
  直轄市及縣(市)衛生主管機關應訂定大量傷病患救護辦法及作業程序
  ,並定期舉行演習。
  前項演習,得聯合消防等有關機關舉行,並請當地醫療機構及設置救護
  車機構配合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