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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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臺中市議會黨團政團辦公室設置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091年12月20日

制定依據

1. 臺中市議會議事規則 中華民國091年12月20日
  本會議員依其所屬政黨參加黨團,每一黨團至少須有三人以上。
  未能依前項規定組成黨團之政黨或無黨籍之議員,得加入其他黨團或由
  總額五分之一以上之議員合組政團。但每一政團須有三人以上。
  前項政團準用有關黨團之規定。
  黨團辦公室由本會提供之,其設置另以辦法訂定之。